刘莹 葫芦岛分所主任 执业律师 执业证号:12114201711305867,毕业于哈尔滨医科大学,法学专业,法学学士学位。法学的学习经历和从业经历,使其在服务目标客户时,更具精准性、专业性和可操作性。精通商法、经济法、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擅长企业不良资产的处理,对劳动争议仲裁及诉讼和商事仲裁有着丰富的经验和深刻的认识。先后任职于多家国企及大型企业法律顾问,包括: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浑南区白塔街道办事处、沈阳广田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华信中安(辽宁)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等。坚持专业服务、忠于委托信条,一直努力为客户提供优质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