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专题
08-15
企业在出现经营状况不佳、业务萎缩、政策限制等情况时,常常会使用安排员工待岗的手段,来确保企业平稳过渡,但是很多企业却把安排员工待岗,当成变相裁员或逼迫员工自行离职,来降低解除员工补偿的妙计,其实,法律中规定了企业合法安排员工待岗的前提和要求,违法安排员工待岗,很可能就会伴生出克扣工资,不提供劳动条件等情况,员工以此为由离职,就可以向企业主张补偿。 被企业安排待岗的员工,只要掌握了以下6个问题,就可以清晰了解企业安排待岗的行为是否违法,待岗员工应该履行哪些义务,以便更好地保障自己的权益,规避可能产生的风险。 关于“待岗”的相关问题 Q1 在什么前提下企业可以让员工“待岗”? A: 根据劳动部及各省市的《工资支付规定》来看,企业安排员工待岗的前提是“非因劳动者的原因造成企业停工停产”,这句话的重点在于企业“停工停产”的标准是什么。法律并没有对企业“停工停产”的标准做出明确规定,所以很多企业随便找一个理由声称自身经营困难、业务停摆,而且没有相关佐证,就随意安排员工待岗,以达到变相裁员或是逼员工离职的目的。 判断企业是否确实达到“停工停产”标准,需要安排员工待岗,要从停工原因、政策、行业现状、待岗部门人数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定。因为今年疫情原因,全国企业受到影响无法开工,这种情况下安排员工待岗就属于合理;但是企业复工后,大部分员工都复工,只安排个别人继续待岗,这就不合理了。企业以经营困难要求员工待岗,可对外仍旧在为该岗位招聘新的人选,这种情况下安排员工待岗肯定是违法的。企业以业务萎缩,只安排某部门的部分员工待岗,却又无法证明部门工作量确实萎缩,这种情况下安排员工待岗属于违法。企业以员工不胜任工作、业绩差,就安排员工待岗也是属于违法。 Q2 企业单方面决定员工“待岗”是否合法? A: 在符合待岗前提的情况下,企业可以单方决定员工何时进入待岗状态,不必征得员工同意,但企业必须履行通知员工何时开始待岗的义务。 Q3 员工“待岗”期间的标准? A: 企业安排员工待岗后,员工虽然无法正常提供劳动,但是员工和企业之间依然存在劳动关系,所以,企业仍然有义务向员工支付相关待遇。 《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89号)第十二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总的来说,员工待岗期间的待遇标准主要有3个要点:1.员工开始待岗的第一个月,工资是要全额发放,如果企业从第一个月就给员工发放待岗工资,那就属于克扣工资了;待岗满一个月的次月开始,企业才可以给员工发放待岗工资。2.在员工待岗期间,如果企业要求待岗的员工提供劳动,就不能单纯的只支付待岗工资了,可以参考员工工作的天数或是工作任务,向员工额外发放工资,原则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3.员工待岗期间,企业依旧要为员工缴纳社保和公积金,这部分费用由企业全额承担。 Q4 “待岗”有时间限制吗? A: 法律没有对待岗时间做出限制,主要依据企业的生产状况决定。 Q5 “待岗”员工还需要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吗? A: 员工待岗期间,仍然与企业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因此企业的规章制度对员工依旧适用。这里有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待岗期间还需要天天打卡吗?如果企业的规章制度中明确有规定说待岗期间仍然需要打卡签到,那么员工就只能遵守了。所以,建议待岗员工尽可能遵守企业规章制度中的条款,避免因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被企业辞退。 Q6 员工“待岗”期间可以找其他工作吗? A: 对于全职员工来说,原则上是提倡劳动关系的唯一性,也就是说在同一时间内,员工只能与一家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但国家颁布的司法解释,认可了待岗或长期放假的员工,可以与其他企业形成劳动关系,所以停工放假期间,员工如果想从事些其他工作,以保障经济来源,建议跟企业报备,同时也要做好随时返岗的准备,不要影响原企业恢复生产后的工作秩序。
08-15
以物抵债的法律分类 以物抵债是指债务人与债权人约定以债务人或者经第三人同意的第三人所有的财产折价归债权人所有,用以清偿债务的行为。 以物抵债是我国法律允许的一种债权实现、债务消灭方式,但是对于债权人而言,在一个具体的债权债务关系中如何操作才能有效规避法律风险,保障债权实现,需要对以物抵债理论和司法实践进行归纳总结,以探索一条符合现有规范体系的操作模式。 按照不同分类标准,有以下五种分类方法: 1 按照协议成立的时间不同,可分为债务清偿期届满前的以物抵债和债务清偿期届满后的以物抵债。 2 按照抵债物的权属是否转移,可以分为已发生物权变动的以物抵债和未发生物权变动的以物抵债。 3 根据抵债的形态,可分为动产以物抵债和不动产以物抵债(凡是能为人力支配、具有价值的有体物、财产性权利均可成立以物抵债)。 4 根据基础法律关系所处诉讼的不同阶段,可分为诉讼前的以物抵债,诉讼调解中的以物抵债和执行程序中的以物抵债。 5 根据抵债物是否经评估拍卖程序,可分为裁定的以物抵债和未经裁定的以物抵债。 综合以上五种分类方法和司法实践中对以物抵债协议效力的认定方式,个人认为应以债务清偿期届满为时间节点,分为债务清偿期届满前的以物抵债和届满后的以物抵债,届满后的以物抵债进而可分诉讼前的以物抵债,诉讼调解中的以物抵债和执行程序中的以物抵债,执行程序中的以物抵债可分为裁定的以物抵债和未经裁定的以物抵债。
08-15
2023年3月8日,沈阳市妇联、浑南区妇联与辽宁一雷律师事务所举办“沈阳市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站”揭牌仪式。沈阳市妇联张巍主席、浑南区妇联王楠主席等相关领导及辽宁一雷律师事务所主任王蕾律师、执行主任孙政律师、副主任暨一雷(葫芦岛)律师事务所主任孙立杰律师参加了服务站的揭牌仪式。 一雷律师事务所王蕾主任,向莅临本次活动的各位领导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王蕾主任就律所发展历程、组织结构、业务范围、公益普法及为妇女儿童维权的情况向各位领导一一做了介绍,王蕾主任表示: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的顺利挂牌成立,离不开沈阳市妇联的信任和厚爱,近年来,一雷律所切实发挥专业特长,为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做出了一定成绩。服务站建成后,一雷律所将继续以“一诺千金、雷厉风行”为服务宗旨,以“一心一意、雷锋精神”为服务理念,积极为妇女儿童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和心理疏导等专业化服务,以爱心、责任心服务更多的妇女儿童,争取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市妇联张巍主席对辽宁一雷律师事务所挂牌活动园满成功表示热烈祝贺,指出:“沈阳市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站”是沈阳市妇联送出的第一块牌匾,是荣誉更是责任,希望一雷律师事务所,能在继往成绩基础上,以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为旗帜引领,以十二加一赛道为方向,把服务做细、做精,继续用专业知识,服务更多的妇女儿童。 浑南区妇联王楠主席,对一雷律师事务所的“党员服务先锋号法律服务车”这种流动性的公益服务模式给予肯定,希望一雷律师未来能以“沈阳市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站”为平台,与市、区妇联展开多层次合作,为妇女儿童的权益维护提供法律保障,把服务进一步落实,从而真切的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沈阳市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站”的建立推进了本所与市妇联、区妇联合作共建迈上一个新台阶,共同开启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新篇章。未来,辽宁一雷律师事务所将以“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站”为依托,积极提供大量公益法律咨询、指导调解、普法宣传等法律保障服务,联合社会各界力量,不断提升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工作水平,为维护沈阳市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提供更优质的法律保障。 三月是春意与浪漫共存的日子,“三八女神节”如约而至。今天,一雷律师事务所为表达对全体女员工的关爱和祝福,特准备了女神节精美礼盒和定制蛋糕,此外,迟梓桁律师更是贴心的为大家准备了女神必备鲜花,大家共同度过一个充满爱心和温暖的美好节日。 在此,一雷律所祝女神们节日快乐,愿有所为、有所爱、有所期待! 祝各位女同胞们“妇女节快乐”!
08-15
同一所有权人的两辆机动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该不该赔偿? 法院审理认为,现代社会一人拥有多台车辆的情况日益增多,车辆驾驶人与所有权人不一的情况时有发生。从商业三者险的性质来看属于责任保险,当发生交通事故时,责任保险实质是转移驾驶人的风险、责任,并不当然是被保险人的风险、责任。从合同的相对性来看,商业三者责任险合同为“一车一保”,一辆机动车对应一份保险合同,即使是同一被保险人的车辆发生事故,发生事故的机动车之间也构成相对独立的肇事方和受损方,应按照各自的保险合同关系进行处理。 从商业三者险设立目的来看,其保险宗旨和核心价值在于确保第三者因交通事故受到伤害和财产损失时能够从保险人处获得救济,以保护不特定的第三者的利益。 现实生活中,一人名下的两辆车存在由不同驾驶人员驾驶并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保险公司对此情况应当清楚,在排除人为制造事故的情况下,若保险公司不进行赔付既不符合投保人的投保目的,亦不符合保险合同分散社会风险、及时填补损失的理念。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中所指的 “第三者” 应以财产作为判断标准,而非以财产的所有权人作为判断标准。在没有证据证明投保车辆,存在故意制造事故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范围和限额内,对运输公司的合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08-15
公司高管职务侵占罪在实践中时有发生,在实践中,职务侵占律师帮助许多企业高管和公司处理职务侵占问题。那么如何为涉嫌职务侵占罪辩护呢?为职务侵占罪聘请辩护律师或咨询律师,需要注重律师对整个刑事案件的辩护思路、要点和方向的专业把握,争取更好的辩护效果。在此,职务侵占律师与您分享如何为职务侵占罪辩护。
08-15
想必大家也都知道在遇到法律纠纷时,现在人大多数情况下都比较希望找一名专业的律师,这个时候就要做好法律方面的咨询和准备,并委托他们协助做好纠纷处理的各项事宜。下面说下职务侵占律师机构挑选的注意事项?